10月11日,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向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家電投、三峽、中廣核、龍源、協(xié)鑫、天合集團公司財務部,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公司財務部,水規(guī)總院下發(fā)《關于調整新能源標桿電價的征求意見函》。
原標題:新一輪標桿電價征求意見函:分布式光伏補貼標準Ⅰ、Ⅱ類0.35元/KWh,Ⅲ類0.40元/KWh 來源:光伏們 10月11日,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向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家電投、三峽、中廣核、龍源、協(xié)鑫、天合集團公司財務部,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公司財務部,水規(guī)總院下發(fā)《關于調整新能源標桿電價的征求意見函》。 該文件與上一版本的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分布式光伏的補貼標準由之前的“一類資源區(qū)0.2元/千瓦時、二類資源區(qū)0.25元/千瓦時、三類資源區(qū)0.3元/千瓦時”調整為“一類、二類資源區(qū)0.35元/千瓦時,三類資源區(qū)0.40元/千瓦時”。 分布式光伏一直以來為國家能源局力推的光伏發(fā)展模式,但由于分布式光伏本身風險點較多,其發(fā)展一直處于不溫不火的狀態(tài)。如果按照上一版本的征求意見稿定價,分布式光伏的發(fā)展所面臨的情況將會更加糟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