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發(fā)《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開發(fā)建設管理實施細則》。
《細則》覆蓋項目定義分類和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要求,明確有關部門,投資主體,電網(wǎng)企業(yè),承建單位等各方職責,結合浙江省實際補全國家辦法中未明確的事宜。
《細則》明確上網(wǎng)模式如下:
關于特殊項目如何歸屬,《細則》明確如下:
《細則》全文如下:
 
作者: 來源:浙江省能源局
責任編輯: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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