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fā)布公告,正式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和晶片發(fā)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傾銷調查期是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補貼調查期是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出口企業(yè)需在2015年1月12日前回答調查問卷。 根據加法律規(guī)定,
2014年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fā)布公告,正式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和晶片發(fā)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傾銷調查期是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補貼調查期是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出口企業(yè)需在2015年1月12日前回答調查問卷。
根據加法律規(guī)定,加邊境服務署將于2015年3月5日作出傾銷和補貼初裁,并于2015年6月3日前作出終裁。涉案產品的加拿大海關稅號為8541400022。
作者: 來源:商務部
責任編輯: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