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從青海電力交易中心傳來消息,青海、陜西兩省中長期電能互濟框架協(xié)議正式簽訂。雙方將在2020~2022年實施電能互濟,通過充分發(fā)揮大電網資源優(yōu)化配置作用,促進青海清潔能源外送消納,提高陜西發(fā)電企業(yè)經營效益水平。
根據框架協(xié)議,青海、陜西兩省將結合各自電網發(fā)展情況,省間年度互濟交易電量分基本電量和增量電量兩部分。2020~2022年,預計青電送陜年度交易電量規(guī)模分別為21億千瓦時、10億千瓦時、5億千瓦時;陜電送青分別為32億千瓦時、35億千瓦時、35億千瓦時。兩省中有一省存在臨時性電力電量缺口時,可開展增量電量交易。
據了解,青海電網與陜西電網電源結構特性不同,電力電量平衡總體呈季節(jié)性變化。夏季,青海進入豐水期,黃河水電大發(fā),青海電網總體電量富余,全天需大量外送電量,結合龍羊峽水庫運行情況,向陜西外送清潔能源,可滿足陜西夏季用電增長及電量缺口問題。冬季,青海進入枯水期,黃河水電減發(fā),青海電網總體缺電,而陜西電網冬季火電大開機,外送能力較強,在青海電網獨自承擔青豫直流外送的前提下,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按照省內發(fā)電能力組織電量送青,可補充青海冬季用電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