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美國重稅之錘即將塵埃落定之時,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調查也正式立案,而且涉案產品更廣。一位業(yè)內人士坦言了自己的擔心,“盡管美國和歐盟的調查程序有所區(qū)別,但是美國的調查手法卻可以被歐盟所借鑒,甚至稅率也都可以作為歐盟的參考!
中國出口歐盟的光伏產品已經超過200億美元,是美國的數(shù)倍之多,雖然反傾銷立案之后,雙方進行了多次斡旋,但目前并沒有實質性進展。
在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主任劉慧娟看來,對“歐盟愿意磋商解決矛盾”的表態(tài),要看與其實際行動是否一致,歐盟所說的磋商是在案件調查基礎上進行的,案件調查不會自動停止。
“歐盟調查已深入到企業(yè)層面,作為強制應訴企業(yè),我們只能是盡可能多的配合調查。在我們看來,既然歐盟已經發(fā)起調查,恐怕不會說停就停,美國的范例也擺在那里,最終難免要走到如何敲定稅率的環(huán)節(jié)。”上述公司人士如是表態(tài)。
上述人士表示,現(xiàn)在企業(yè)已經從歐美的雙反恐慌中走出,除積極配合調查外,更多的精力已經投入到新興市場開拓,技術研發(fā)以及生產成本控制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