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歐盟將于周一生效的一項規(guī)定,出于安全考慮,新款電動汽車將必須配備一套“噪音裝置”。
這種裝置被稱作聲學車輛報警系統(tǒng)(acoustic vehicle alert system, Avas)。在倒車或低速行駛(行駛速度低于19千米/小時)時, Avas必須啟動并發(fā)出聲音,以便提醒行人注意。
2014年,歐盟委員會在起草歐盟條例(EU Regulation No. 540/2014)時,曾試圖將對Avas的要求納入法規(guī)。最終在2017年9月,Avas的新規(guī)被納入了歐盟條例。
根據(jù)規(guī)定,從2019年7月起,所有新型號的電動車都必須配備Avas。從2021年起,所有的新電動汽車,包括現(xiàn)有系列的電動汽車,都必須配備這一系統(tǒng),已經(jīng)上路的汽車則可能會進行翻新。
與汽油車和柴油車相比,電動車更加環(huán)保,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傳統(tǒng)汽車引擎引發(fā)的噪音污染。但這卻引發(fā)了另一項風險——它們實在太安靜了。在“低頭族”越來越多的今天,行駛時過于安靜的汽車反而可能變成某種意義上的馬路殺手。
加州大學2008年的一項研究表明,一些低速行駛的電動和混合動力汽車直到與行人相撞前一秒鐘才會被聽到。
英國慈善團體Guide Dogs在2015年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在英國,安靜的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與行人相撞的可能性比普通內(nèi)燃機汽車高40%;2012年至2013年,行人被安靜車輛撞傷的事故增加了54%。
對于盲人、老年人和兒童來說,路上行駛著無數(shù)“無聲汽車”的場景則更加危險。
2015年YouGov的民意調(diào)查中,超過四分之三(76%)的人認為,安靜的車輛對失明的行人不太安全;78%的人認為這些汽車對老年人不那么安全,四分之三的人認為對兒童來說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