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能源革命應立足國情,也需要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教訓,方能不走或少走彎路。
在全球能源轉型背景下,我國這一輪能源革命,需借鑒國際經驗,但應注意結合自身國情,并通過多邊國際合作機制,謀求在全球能源治理進程中的話語權。
各國轉型皆立足國情
正在興起的這一輪能源變革、能源轉型,不同于以煤炭、石油為標志的前兩次能源革命,波及范圍相對有限,這一次能源轉型的全球化特征相當明顯,世界各主要經濟體都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布局能源轉型,如美國發(fā)力頁巖氣革命,歐洲推行低碳減排理念,日韓側重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能源供應多元化。可以看到,雖然各國的能源政策調整力度有大小之別,節(jié)奏有快慢之分,但各國都有一個終極目標——低碳、綠色、可再生。
在這一背景下,我國開展能源革命,就必須放眼世界,同時立足國內,牢記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64.2%的國情,大力提高煤炭清潔高效開發(fā)利用水平,最大限度調整能源結構,不能簡單照搬復制他國路徑和方法,如此,才是真正理解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精髓和真諦。
如何少建“技術博物館”
能源革命需要依靠科技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以及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方能實現,而能源科技革命,無疑是能源革命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面向未來,可選的技術路線變得非常豐富,如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新能源汽車、超大型海上風機、下一代光伏、CCS、第四代核電、可燃冰以及外太空太陽能技術等。如何降低選擇成本,盡量少走彎路,少建“技術博物館”,是打開國際視野后亟待解決的問題。
分析世界各國的技術產業(yè)化規(guī)律,大多是遵循分層級發(fā)展的思路,優(yōu)先突破位于技術路線中間位置的適用技術,因為其雖然不是最尖端的技術,但一定是性價比最高且最具產業(yè)前景的技術;對于超前一些的技術以創(chuàng)新研發(fā)為主,在合適的時候可以采取示范工程進行推廣;對最尖端的技術則以基礎性實驗為主。我國的能源技術革命,首要任務是在“分層次,有取舍”的基礎上,構建符合我國能源產業(yè)特色的技術路線圖。
實際上,在不同發(fā)展階段,我國科技創(chuàng)新路徑也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比如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走的是引進、吸收、消化、再創(chuàng)新的路線,對于當時能源產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目前,應該致力于提高進口技術本土化效率,同時鞏固領先技術優(yōu)勢地位進而輸出到國外。比如我國曾引進煤炭液化技術,在發(fā)現問題后,并未簡單放棄,而是積極開展二次研發(fā),最終實現技術突破;再比如我國在超高壓特高壓輸電領域處于國際領先水平,煤電領域也有很多技術居于世界前列。我們原來的傳統(tǒng)模式是引進、吸收、消化、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是在終點上。在能源革命的過程中,我們需要的是把創(chuàng)新放在起點上,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原創(chuàng)核心優(yōu)勢技術,除引進來之外,還要積極“走出去”,將中國制造、中國創(chuàng)造共享給世界,推進全球能源革命進程,否則可能永遠落在人家后面。
同時還應明確,科技發(fā)展日新月異、技術更新周期越來越短,能源科技革命并不是某一個國家的“獨角戲”,在很多領域應更多開展國際雙邊、多邊合作,以聯(lián)盟共同體的方式進行研發(fā),比如“第四代國際核能論壇”(GIF)、“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ITER)等,通過形成全球性的國際化的技術聯(lián)盟形成合力,利用這種模式,實現技術突破的周期縮短。當然,也應充分考慮各國之間的法律體系、市場機制和政策制度存在的差異,以及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應用和推廣問題等。
能源治理的“中國聲音”
在1月中旬的世界經濟論壇2015年年會上,中國如何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問題,引發(fā)廣泛關注。在全球能源治理領域,中國同樣應積極主動謀求更大話語權,過去基本是“外國說中國”,現在的局面是“中國說中國”,未來需要的是在全球能源治理和規(guī)則制定中提高我國的話語權,強調在雙邊多邊國際合作中,在國際組織中,既要體現共贏的基礎,又要突出我國的話語權。比如亞太經合組織(APEC)、“一帶一路”這類國際經濟組織中。
在全球化時代,世界各國都無法獨善其身。面對能源革命的挑戰(zhàn),在發(fā)展中解決問題的途徑還要回到合作機制,尋求多贏模式,F有的全球能源治理框架建立于上世紀70年代,隨著新興經濟體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地位的增強,現有的框架已難以發(fā)揮應有的作用,需要進行改革,以順應目前能源貿易重心向亞太地區(qū)轉移的趨勢,使主要發(fā)展中國家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密切能源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的合作,促進國際投資,發(fā)現市場波動的影響因素。
對我國而言,作為全球能源市場的新興參與者,雖然在能源市場份額上已經屬于能源大國,但是在國際能源事務上仍然經驗不足。未來應當培養(yǎng)現代化的治理能力,熟練掌握、運用、改革和塑造國際規(guī)則,逐步深入參與全球能源治理,參與國際規(guī)則和體制的制定與發(fā)展,在必要領域應主導秩序的塑造。(作者系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
作者:高世憲 來源:能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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